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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进一步提高公办普通高中公用经费省级补助水平

当前浏览量: 时间: 2017-11-24 来源: 省财政厅

 普通高中是连接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桥梁,对提高国民素质和培养创新人才具有重要作用。为支持各地普通高中运行和发展,2015年,省财政首次对各地公办普通高中按生均200元补助公用经费;2016年,省财政将补助标准提高到生均300元;2017年,省财政继续按照“小步快走”的思路,进一步加大对普通高中的支持力度,再次提高公办普通高中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将标准从生均300元提高至400元,共补助全省公办普通高中公用经费5.3亿元,较上年增加投入1.2亿元,增幅达29.3%。

 通过连续几年的努力,我省公办普通高中公用经费偏低的状况有了明显改善,运转保障能力逐步增强,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得以建立。下一步,省财政将着力构建机制,完善政策,持续增强保障能力,促进普通高中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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