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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深入整治中小学有偿补课等问题

当前浏览量: 时间: 2016-08-24 来源: 四川日报

治理教育乱收费我省一直在抓,今年重点是严查普通高中违规招收借读生、择校生等行为。8月23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四部门日前转发了《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2016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我省将深入整治中小学有偿补课、择校乱收费和教辅材料散滥等问题,特别是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及收费行为,严查普通高中违规招收借读生、择校生等行为。

从2016年起,我省普通高中取消招收择校生,取消普通高中“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四部门要求,各地要加强招生和学籍管理,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经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规定录取新生,不得未经批准擅自追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无计划招生。公办普通高中应当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招生。严禁未经教育厅批准擅自跨市(州)招生、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经批准可跨市(州)招生的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计划。严肃查处违规招收借读生、择校生等行为。

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问题,将作为我省当前教育行风建设的重点工作,纳入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具体而言,就是要全面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相关规定,把“课堂内容课外补”、学校和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教师在社会培训机构有偿补课、学校通过社会培训机构变相开展有偿补课、以家长委员会形式组织有偿补课等作为治理工作重点。为了逗硬,我省明确了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其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

开学在即,不少学校要开展军训。四部门明确,严禁学校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按国家规定组织新生军训,可按招标价格收取军训服装费,不得加价。

四部门强调,教育乱收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敷衍塞责、屡推不动、治理不力的地区和学校,既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公开通报、约谈诫勉,充分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相关链接:四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2016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