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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2016年艺术体育类专业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新生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当前浏览量: 时间: 2016-08-09 来源: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各市州招考委,有关招生学校: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2016年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资格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的通知》(川招考委〔2015〕66号)关于“报考艺术体育类五年制高职的考生必须参加各市州组织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省招考委统一划定各市州录取控制分数线,各招生学校在上线考生中根据录取规则审录”的规定,结合我省艺术体育类专业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研究决定2016年我省艺术体育类专业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新生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折算分)为200分(舞蹈、服装表演、戏曲三类专业的分数线为170分)。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20167月21日